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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欠条超越3年有效期还能够申述吗?重庆收账公司欠条超越3年有效期还能够申述吗? 欠条超越3年有效期还能申述,但责任人能够提出不实行责任的抗辩。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力人行使恳求权的,责任人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维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责任人虽可拒绝实行其责任,但权力自身及恳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越诉讼时效后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令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令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力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力遭到危害以及责任人之日起计算。法令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可是,自权力遭到危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维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权力人的申请决定延伸。" 本文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