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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假如被确定为夫妻共同产业,那么在离婚时又该如何切割呢?重庆收账公司假如被确定为夫妻共同产业,那么在离婚时又该如何切割呢? (2009)宝民一(民)初字第3880号 法院认为:关于被告主张的原告名下的股权,该股权是单位内部期权,非上市公司股权,因该部分产业现在尚不具备处理条件,故本案不作处理。 律师总结:关于个人获授的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根据价值尚不清晰,不具备切割条件,法院或许暂不做处理。 (2015)浙杭民终字第392号 法院认为:因为案涉阿里巴巴集团股票的获得确实与张某甲的年度工作表现等直接相关,原审法院考虑到张某甲奉献大的实践情况,将2011年3月婚前颁发而婚后归属的600股酌情确定张某甲367股,王某233股;其他婚后颁发婚后归属的股票对半享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考虑到现在张某甲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团职工股票仍处禁售期,解禁会对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而两边一、二审中均未供给折价切割应扣除相应税金的详细核算方法,故一审从公平合理保障两边当事人权益的视点,对张某甲现在持有的1450股未实践切割并无不妥,两边可待契合转让条件后另行处理。 律师总结:婚前颁发婚后归属的股票,虽归于夫妻共同产业,但是股票的获得系根据一方的职工身份,股权切割可参照夫妻两边关于获得股权的奉献大小;关于处于禁售期的股票,因无法核算实践价值,能够暂不切割。 (2012)浦民一(民)初字第17439号 法院认为:在离婚判定已清晰确定榜首、二批股票期权的情况下,被告未经原告赞同,将获得的股票期权以“个人原因”申请全部撤销,是故意危害原告利益的行为,对此,被告有过错,故不管某公司作出何种“依规处理”,被告均应补偿原告的丢失。 律师总结:被颁发方无正当理由故意抛弃行权的,则危害了另一方的权益,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述,要求被颁发方就抛弃行权造成丢失来承当补偿职责。 律师主张 针对股权鼓励的一方:应该合理地使用婚前产业协议、婚内产业协议等法律文书做好危险防控。 针对股权鼓励一方的配偶:鉴于股权鼓励的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主张尽量与鼓励目标达到一次性的补偿方案,尽量能在离婚时一次性地处理产业切割问题,早日落袋为安;假如在离婚时未能进行切割,那么在离婚后一旦得知期权能够行权,或者限售股解禁,应及时申述到法院。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