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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下列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重庆收账公司下列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二)一方因受到人身危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言或者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一方的产业;(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产业归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一)一方以个人产业投资获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定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产业付出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一起产业还贷,不动产挂号于首付款付出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则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能够判决该不动产归挂号一方,没有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挂号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一起还贷付出的款项及其相对应产业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则的准则,由不动产挂号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