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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个人债款纠纷怎么举证?重庆收账公司个人债款纠纷怎么举证? 1、原告(债款人)应供给包含: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款的证据资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实行责任而被告逾期不实行责任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经过什么方法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供给与债款、债款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供给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供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状况; (4)供给有关被告不实行责任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首要供给足以证明债款已经实行或许已经发生改变、撤销的证据资料。若供给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资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上述剖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担继续实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许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债款人违约的,债款人可要求债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