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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债公司防患于未然是保护企业本身权益的条件根底重庆收债公司防患于未然是保护企业本身权益的条件根底 防患于未然,是保护企业本身权益的条件根底,由于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能够避免的。现代买卖,实际上就是合同买卖,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实行,可是合同在订立实行时会遇到许多风险。有些企业曾经在出售产品时,签订合同采用口头方式,这样形成的成果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债务纠纷。 即便签订了书面协议,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资历时,就会使咱们陷入不利境地。所以,买卖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方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方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方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 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产生,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许多,如能够用人的担保――确保,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建立的法令措施。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