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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要债公司债款清偿计划重庆要债公司债款清偿计划: 1. 被履行人合作法院处置名下房产,所得款按照法定顺序分配; 2. 每月保存生活费用3000元,剩下收入用于债款归还; 3. 确认10年的破产保护期,期间遵守各项规定,到期免除债款并复权。 确认重组计划后,履行法官在被履行人合作下通过网拍处置了房产,扣除处置费用并预留部分租房费用后,建行的34万余抵押债款得到悉数清偿,东莞银行获偿65万余元,安全银行获偿25万余元。扣划东莞市安普化工有限公司存款及肖兴翠工资收入共计42万余元,扣除履行费后,东莞银行分配得款30万余元,安全银行分配得款11万余元。 2020年4月1日,第一次债款人会议在履行法官掌管下顺利举行。债款人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试点破产人王晓慧配偶提出的债款重整计划,但提出两点修改意见: 一是由于债款人国有银行的背景,出于对国有资产丢失的担心,10年期满,不自动免除王晓慧配偶债款。 二是每月自有财产规范根据王晓慧配偶收入状况变动,并设定了最高不超越6000元/月的弹性规范。 债款人提出的意见最终得到两被履行人的赞同,两边在现有法律规定框架下,以签署《履行宽和协议》的方式完结“个人破产”宽和程序流程。为保证债款人利益、加强对债款人监管,债款人在破产保护期每一年周期内向管理人及债款人定时申报财产及收入明细。 本文由重庆要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