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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帐公司使用律师事务所索债,一般有以下几个优势重庆收帐公司使用律师事务所索债,一般有以下几个优势 1. 享有较大的调查取证权,比方:依据 《律师法》第35条的规则,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许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2. 署理事项更广泛,比方:代写法律文书、供给非诉法律服务、参加调停与仲裁活动等。 3. 无限连带责任,且有执业保险; 4. “有用催收”有保证”,比方:针对信函催收,律师事务所将使用特快专递并在封皮上扼要注明催收内容,保留盖有邮戳的客户联以及投递单位已正常投递到持卡人的回执复印件;同时,对快递公司供给的网上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可查询到投递状况的,下载和保存相关信息。 律师索债的,都能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行为,这主要得益于律师都是持证上岗的,索债的律师可认为他的个人违法行为承当代价和后果,因而律师事务所的索债手法相较于躲在匿名短信和匿名电话背面的催收公司索债手法,要更遵法,更文明。 回到催收公司,由于我国未对催收所需的资质、从业人员资历做出要求,催收公司的催收人员一般均无从事催收的证书。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