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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帐公司债务催收的法律条文重庆收帐公司债务催收的法律条文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决定或许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履行,不受拘捕,禁止不合法拘禁和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或许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则: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成心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成心杀人罪】的规则定罪处分。 为索取债务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本文由重庆收帐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