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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要账公司要债可能涉及的法令危险成都要账公司要债可能涉及的法令危险 只要经过法院判决或许公证的债权文书,请求强制执行才具有强制执行力。要账公司实际是靠恐吓的手段要债,但这往往会拔苗助长 成都要账公司一个经济纠纷,往往会弄出一些刑事案件来: (一)不合法拘禁罪 《刑法》第238条规则: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是指以羁押、禁闭或许其他强制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这恐怕是很多要账公司最简单触犯的罪名之一。 (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则: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如果要账公司采取打人的手段要债,一旦至对方轻伤以上(与咱们平常说的轻伤不同,这里的轻伤需要进行伤情判定),就构成此罪。 (三)成都要账公司过错致人逝世罪 《刑法》第233条规则:过错致人逝世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则的,按照规则。在扑朔迷离的要债手段下,极有可能过错至债务人发生意外,甚至逝世。以上列举的只是要账公司最可能面临的法令危险,而现实中又是那么的复杂,各种偶然因素的磕碰,还可能触犯其他的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