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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24家催收公司涉嫌套路贷如何处罚?律师:24家催收公司涉嫌套路贷如何处罚? 王某构建了的“套路贷”网络:组成团队研发了20余款告贷APP,注册成立23家空壳公司用于放,与专业的风控公司进行数据对接建立合作,与24家催收公司建立了外包催收联系,放贷先收取30%的砍头息,告贷期限为7天,逾期每天加收10%的利息,利滚利重复计息。逾期不还者,则以电话打扰、短信轰炸、P图等多种“软暴力”方法进行催讨收账。 【律师评析】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假贷之名,以低息、无抵押、快速放贷等为诱饵,诱使或许迫使被害人签定“假贷”或变相“假贷”等相关协议,通过收取“家访费”“调查费”“保证金”“中介费”“行规费”“安装费”“利息”“砍头息”等一种或许多种费用,虚增告贷金额、制作虚伪给付痕迹、恶意制作确定违约、多平台告贷平账、毁匿还款依据等一种或许多种方法设置“套路”形成虚伪债权债务联系的,归于“套路贷”。 “套路贷”案件一般伴有非法索债的景象,但不是“套路贷”的构成要素。“套路”多少不影响“套路贷”的确定。 没有运用“套路”的,不归于“套路贷”。 施行“套路贷”过程中,行为人针对同一人施行敲诈勒索、逼迫买卖、争夺、抢劫、寻衅滋事等侵财型手法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一般以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针对不同人的,一般应数罪并罚。 在确定“套路贷”违法数额时,要准确把握“套路贷”违法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本质特征,将其与民间假贷、高利贷区别开来,从全体上予以否定性点评,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一)被害人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处实践获得的本金数额,不计入违法数额。 (二)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各种手法非法占有的被害人资产和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利息”等各种名字从被害人处扣除、收取的费用,均应计入违法数额。 关于“套路贷”违法的涉案资产处理 一)对被害人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处实践获得并运用的本金,应当依法追缴。 (二)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已将违法所得的资产用于清偿债务或许转让给别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违法所得资产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获得违法所得资产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商场的价格获得违法所得资产的; 4.对方获得违法所得资产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许违法违法活动的; 5.其他应当依法追缴的景象。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害人资金,一般应在诉讼完结后返还被害人;涉案资金不足以悉数返还的,依照被害人的丢失数额比例返还。 假如你也深陷网贷,高利贷其中,那么请你点个重视,中奥律师事务所后面会持续共享告贷上岸经历,正确讲解告贷中的小常识,协助大家避免“套路贷”“黑中介“”高利贷”进步防备认识! 更多成都收帐公司信息请咨询本网站 |